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23年8月中旬至 2023年 12月中旬对茂名高新区、市工商联、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茂名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省委实施办法及市委实施意见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或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巡察期间,市委第四巡察组设立受理信访举报电话:18813600008,接听电话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时30分—12时,下午2时30分—5时30分;专门邮政信箱:茂名市26号信箱第四巡察组,邮编:525000 ;专门电子邮箱:mmsjw2910430@maoming.gov.cn。
特此公告。
中共茂名市委第四巡查组
2023年8月14日